作者:admin 點擊次數:34 發布時間:2022-06-09
來源:正觀新聞
6月7日下午高考數學科目考試結束后,有網民發布數學全國乙卷、全國新高考I卷部分試卷圖片,被疑泄露試題。
教育部教育考試院高度重視,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后查明,涉數學全國乙卷事,系考中作弊,甘肅某考生違規攜帶手機進入考場,開考后拍攝試卷發至QQ群尋求解答未果。涉數學全國新高考I卷事,系惡意編輯“占坑帖”,廣東某考生考前在QQ空間發布無關帖子占位,考后再用試卷內容替換原有內容,帖子時間仍顯示開考前。此外,安徽某考生自稱“考前押中語文全國乙卷試題”,同樣是考后惡意編輯的“占坑帖”。以上情況均不存在考前泄題。
6月8日,甘肅省教育考試院回應正觀新聞記者稱,如果考生的違紀事實被認定,則各科成績無效,具體過程正在調查中,涉及的違紀行為將按相關規定處理。
多位教師解讀高考監考流程
6月8日上午,一位近兩年參加過河南高考監考的教師向正觀新聞記者介紹了近年來的高考入場規則。
“監考教師會提醒學生將違規和禁止攜帶的物品全部放在考場外,因高考統一文具,學生進場只需要攜帶身份證和準考證。”她表示,教師會手持金屬探測器對學生從頭到腳進行全身探測,再錄指紋、拍照,然后才會讓學生入場,三名監考教師會全程在教室內監考,考場內還有攝像頭進行視頻監考,考試全程信號屏蔽,監考教師也會隨著每科考試輪換考場。“在我看來,教師故意放學生帶手機進去的幾率很小”,她說。
“近年多地高考實行‘無聲入場’,高考前我們不僅會提前演練,甚至會囑咐學生固定穿著模擬考試時的某一套衣物和鞋子去參加高考,確保不出現問題”,一位高中物理教師向記者表示。
另一位有著多年高考監考經驗的小學語文教師則告訴記者,“入場前教師會持金屬探測儀對學生頭部、軀干、四肢、腋下、腰部、腳部等位置進行檢測”。“按高考要求需‘無聲入場’ ”,她稱,如果確實有摘不掉的東西譬如金屬牙套,則要攜帶醫院所開證明。但她認為考生入場時檢查證件證明、探測全身、錄指紋和拍照的時間確實比較緊湊,忙亂中或許就有人會出現檢測不細致的情況。
2021年教育部關于湖北省某高考考生考中作弊事件有關情況的通報中稱,2021年6月7日,一名湖北考生在進入考場接受安檢時,將手機藏于手拿的薄衣內,高舉雙手避開了安檢,違規將手機帶入考場,并將手機藏于草稿紙下拍題發送至某培訓機構。黃陂區招考辦曾回應,或因5G信號屏蔽出現漏洞,導致該考生能用手機上傳考題。
正觀新聞記者查詢后得知,甘肅省教育考試院今年高考前曾發布提醒,甘肅省高考實行統一使用文具制度,考生只需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嚴禁攜帶手機等違禁物品進入考點,一經發現將取消高考資格,視情況輕重暫停參加高考1-3年,并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電子檔案,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惡意“占坑貼”或需承擔法律責任
本次高考兩天時間內,幾篇惡意“占坑貼”也引發了廣大網友的關注和討論。
二構成行政責任的法律依據。即如果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尚不構成犯罪的,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以及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依法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Υ?,河南中砥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輝告訴正觀新聞記者,不論“占坑貼”的人主體身份是否是學生,其只要在網絡上發布了不實的言論,都有可能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一是民事責任。即如果散布謠言侵犯了民事主體的名譽權,依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要承擔相應民事責任;根據《民法典》對網絡謠言的規制,重在保護公民的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等。網絡用戶因造謠、傳謠給他人的名譽造成損害,應當向他人賠禮道歉、賠償他人因名譽被侵害而遭受的損失等;網絡用戶利用網絡侵害他人其他民事權益的,還應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三是構成刑事責任的法律責任的依據,有可能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第二款的規定構成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也有可能構成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的尋釁滋事罪追究刑事責任。
責任編輯:劉光博